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“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,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;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,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并处所获收入30%以上3倍以下罚款”。
代办北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公司注册代理
我公司*代办北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,公司注册代理。北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*服务,自2012年2月1日起,北京医疗器械公司办理,医疗器械验收标准启用新标准,新标准适用于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核发、变更、增项、换证。
新标准要求:经营医疗器械企业按经营范围分为A类、B类、C类、D类、E类、F类。按标准对企业的注册地及库房要求,A类要求注册地使用面积不小于100㎡,库房使用面积不小于40㎡;B类要求注册地不小于60㎡,库房不小于80㎡;C类要求注册地不小于100㎡,库房不小于40㎡;D类和E类要求注册地使用面积(含同一址仓库)60㎡;F类要求注册地不小于40㎡,库房不小于20㎡。按新标准住宅不能用做库房使用。
违反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款、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,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八十一条款第(三)项、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,没收违法所得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、设备、原材料等物品;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,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;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,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产停业,10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单位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,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,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,并处所获收入30%以上3倍以下罚款,终身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