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事第二类、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,应当符合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,经营冷链管理医疗器械的,应配备冷库,冷库容积不得少于20立方米;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,经营场所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,库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。经营企业贮存医疗器械的库房应当各自独立,不得与其他企业共用库房及设施设备;委托提供医疗器械运输、贮存服务企业的,不视为共用库房。
提供北京医疗器械办公室使用面积30平方米、提供北京医疗器械库房使用面积40平方米、提供医疗器械三方物流库房、冷库!
全程委托,一站式服务。我们的宗旨是提供一整套较佳的解决方案,让您的公司得到较快捷、无忧的服务!
[1]代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审批、更、增项、换证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审批、代办医疗器械网络备案凭证。
[2]代办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,食品流通许可证换发新证,食品经营许可证延期、更、新办、保健食品全套办理提供注册地址、包核查。
公司郑重承诺:
1、保证没有隐性费用,任何费用我们都明码标价!
2、全程快速办理,所有办理环节和客户确认,时刻监督办理流程!
3、承诺“办理证照不成功全额退款”!
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,计算机管理系统应当符合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及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有关要求,具体要求见《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细则》(附件1)。
全程委托,一站式服务。我们的宗旨是提供一整套较佳的解决方案,让您的公司得到较快捷、无忧的服务!
公司郑重承诺:
1、保证没有隐性费用,任何费用我们都明码标价!
2、全程快速办理,所有办理环节和客户确认,时刻监督办理流程!
3、承诺“办理证照不成功全额退款”!
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,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,并通过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企业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企业服务平台)填报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表》(附件2)及有关信息,提交符合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十条要求的资料。受理申请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,并按照《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细则》开展现场检查,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。需要整改的,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,并提交整改报告,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。